格里菲斯, 为什么生命是如此的脆弱? 为什么人们是这般的渺小? 为什么阳光无法照进每一处黑暗角落? 为什么...... 该死该死,哪来那么多该死的为什么?因为这里是澳大拉西亚! 是世界的边缘! 是被文明所遗弃的流放大陆! 是混乱、愚昧、荒诞为鬼为蜮的温床! ...... 同样,这里也在时刻谱写着一篇禁忌与隐秘的深暗诗章。 ——————————————————————————————————————————— 人类最古老、最强烈的情感便是恐惧,而最古老、最强烈的恐惧则来源于未知。 ——Lovecraft
“带我回你家。” 回家路上,一个白毛红瞳的美少女出现在路边对着孙明雨这么说道。 “没门!” 孙明雨只觉得对方脑子有病。 下一刻,红芒一闪,一旁路过的鼠鼠就化作了一具可怜的干尸。 “带我回家!” 少女再次冷冰冰地重复了自己的要求。 “好的,尊敬的女士!” 这一次,孙明雨的回答毫无迟疑且异常恭敬。
一觉醒来,怎么穿越到异世界成了一只地精? 有没有搞错?你说的可是那脏兮兮臭烘烘长着尖耳朵大鼻子大腿还没胳膊粗的丑陋绿皮地精? 该死,即使变成了一只位于食物链底端的地精,也想要生存下去啊! 干仗?开玩笑,没有任何一只兽人会相信一只弱不禁风的地精战斗力。 每天除了晒太阳培育蘑菇就是拉大粪玩大粪把大粪糊成臭气熏天的粪柱虚度生命,还要时刻小心谨慎以避免被兽人大只佬顺手捉去当做零食下肚的命运。 这样的日子!这样的日子!!!!! 似乎还不错呀......前社畜陈向浩,现地精哥布多如此想到。 本以为生活就会这样作为一只地精过下去,可是当有一天他敬爱的兽人老大刚说完一句:小豆丁,去给俺把蘑菇羹端过来的下一刻就被从天而降的炮弹轰成了碎渣,他这才发现,自己优哉的时光一去不复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