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善治,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曾经写道:“法治应当包含两层意思:已制定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我国正处于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之中。在此过程中,如何一方面让已制定的法律获得普遍服从,另一方面又让大家所服从的法律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就需要在法治的形而上、形而下层面都有所把握和设计,这样才能最终形成良法之治、裨益法治完善。围绕良法善治两个层面的诸多相关因素,本书从逻辑诠释、理论探讨、教育思索、制度辨析四个方面展开论述。部分从逻辑思维的视角观察良法善治的现实运作,第二个部分则从滥觞处对良法之治中的思想观念进行正本清源,第三个部分力求在法学教育、人才培养过程中让良法善治更接地气,第四个部分则从良法善治里新旧事物的碰撞中反思既有制度、设计未来制度。贯穿始终的,既有部门法的案例,又有法制史中的传统;既有古代和现代的中国问题,也有外国的困扰。对不同国度、不同时代的民众、社会对于良法善治之理解和运用的观察、思考,也许能为人们寻找良法善治抛砖引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