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拼音:gōng bào sī chóu
成语注音:ㄍㄨㄥ ㄅㄠˋ ㄙ ㄔㄡˊ
成语解释:借公事来报私仇;是一种很卑劣的行径。
成语出处:明 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今日又将我家人收留谋死了他,正好公报私仇,却饶不得!”
成语例子:汪知县公报私仇,借家人卢才的假人命,装在我名下,要加小的死罪。(明 冯梦龙《醒世恒言》卷二十九)
成语正音:“仇”,不能读作“qiú”。
成语辨形:“公”,不能写作“工”。
成语用法:动宾式;作谓语、定语;含贬义。
成语谜语:法官审冤家
成语感情:公报私仇是贬义词。
成语繁体:公報私讎
近义词:挟私报复公报私仇
英语:avenge a person in the name of public intere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