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òng

故纵


拼音gù zòng
注音ㄍㄨˋ ㄗㄨㄥˋ

繁体故縱

词语解释

故纵[ gù zòng ]

⒈  法律用语。谓知人犯法而不检举,或故意开脱其罪。

⒉  谓故意纵容而不加干预。

引证解释

⒈  法律用语。谓知人犯法而不检举,或故意开脱其罪。

《汉书·刑法志》:“於是招进 张汤、赵禹 之属条定法令,作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缓深故之罪,急纵出之诛。”
颜师古 注:“见知人犯法不举告为故纵,而所监临部主有罪并连坐也。”
《汉书·昭帝纪》:“廷尉 李种 坐故纵死罪弃市。”
颜师古 注:“纵谓容放之。”
《后汉书·光武帝纪下》:“吏虽逗留回避故纵者,皆勿问,听以禽讨为效。”

⒉  谓故意纵容而不加干预。

《后汉书·马武传》:“武 为人嗜酒,阔达敢言,时醉在御前,面折同列,言其短长,无所避忌。帝故纵之,以为笑乐。”

国语辞典

故纵[ gù zòng ]

⒈  故意纵使他人犯罪。

《汉书·卷二三·刑法志》:「于是招进张汤、赵禹之属,条定法令,作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

⒉  故意纵使犯人脱逃。

《后汉书·卷二二·马武传》:「帝故纵之,以为笑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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