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告发富户隐匿财产,逃漏税款。
引《史记·酷吏列传》:“出告緡令,鉏豪彊并兼之家。”张守节 正义:“武帝 伐四夷,国用不足,故税民田宅、船乘、畜产、奴婢等,皆平作钱数。每千钱一算,出一等,贾人倍之。若隐不税,有告之,半与告人,餘半入官。”《后汉书·鲜卑传》:“乃兴盐铁酒榷之利,设告緡重税之令。”宋 邵伯温 《闻见前录》卷四:“监司督责,以刻为明,簿法之苛,过於告緡。”清 吴伟业 《短歌》:“胠篋从他误攫金,告緡怜我非怀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