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拘留劫持。
引《后汉书·独行传·温序》:“序 行部至 襄武,为 隗嚣 别将 苟宇 所拘劫。”唐 元稹 《沂国公魏博德政碑》:“先是诸将之外有权者,莫不拘劫妻子以为固;四方之来聘问者,莫不防碍出入以为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