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司法机关强制传唤有关人到案。
英issue a warrant;
⒈ 司法机关强制传唤有关人到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没有被逮捕、拘留的刑事被告人,经过合法传唤而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可以拘传。民事案件中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合法传唤,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的,人民法院也可以拘传。
1、第三章,我国现行刑事拘传制度的立法与实践。
2、留置、传唤、拘传在同一案件中不得对同一嫌疑人同时使用。
3、警方将强制拘传这几名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