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旧约。
⒉ 旧交。
⒈ 旧约。
引《论语·宪问》:“久要不忘平生之言。”
何晏 集解引 孔安国 曰:“久要,旧约也。平生,犹少时。”
邢昺 疏:“言与人少时有旧约,虽年长贵达,不忘其言。”
晋 葛洪 《抱朴子·行品》:“守一言於久要,歷岁衰而不渝者,信人也。”
元 无名氏 《合同文字》第一折:“着他回本乡去,认了伯父伯娘,着他一家儿团圆,也见的我久要不忘之意。”
章炳麟 《八月十五夜咏怀》诗:“丈夫贵久要,焉念睚眦仇。”
⒉ 旧交。
引《文选·曹植<箜篌引>》:“久要不可忘,薄终义所尤。”
刘良 注:“久要,久交也。”
唐 沉亚之 《秦梦记》:“公谓 亚之 曰:‘本以小女将託久要,不谓不得周奉君子而先物故。’”
宋 王安石 《老人行》:“古来人事已如此,今日何须论久要。”
明 汪錂 《春芜记·访友》:“忆昔风尘订久要,奈雌伏盐车老。”
⒈ 旧约,以前的约定。
引《论语·宪问》:「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
《抱朴子·外篇·行品》:「守一言于久要,历岁衰而不渝者,信人也。」
⒉ 老朋友。
引唐·沈亚之《秦梦记》:「本以小女将托久要,不谓不得周奉君子,而先物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