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给官吏高于本职的虚衔,表示尊贵。清制以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等为大臣加衔。见《清会典·吏部·官制一》。亦泛指加官。
⒈ 给官吏高于本职的虚衔,表示尊贵。 清 制以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等为大臣加衔。见《清会典·吏部·官制一》。亦泛指加官。
⒈ 给官吏高于本职的官衔,以示尊贵。
引清·昆冈《大清会典事例·卷一七·吏部·官制一》:「满洲官员品级,正一品太师、太傅、太保系少师、少傅、少保晋衔,内阁各部院大臣加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