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判处刑罚。
引李大钊 《战后之妇人问题》:“就是科刑的轻重有点不同,也是枝叶的问题。”
⒈ 判刑,对于犯罪的人,依法判以应得的刑罚。
例如:「对绑架勒索的恶徒,应加重科刑。」
1、环境污损鉴定是环境犯罪定损、立案和科刑的关键环节,但现行环境污损司法鉴定制度缺陷较多,在很大程度上对环境犯罪的打击不力。
2、科刑前交法院罪犯的详情背景材料。
3、七任何人依一国法律及刑事程式经终局判决判定有罪或无罪开释者,不得就同一罪名再予审判或科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