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烈女。谓重义轻生、有节操的女子。
⒈ 犹烈女。谓重义轻生、有节操的女子。
引《战国策·韩策二》:“非独 政 之能,乃其姊者,亦列女也。”
《后汉书·皇后纪下·顺烈梁皇后》:“常以列女图画置於左右,以自监戒。”
李贤 注:“刘向 撰《列女传》八篇,图画其象。”
唐 李白 《东海有勇妇》诗:“志在列女籍,竹帛已光荣。”
鲁迅 《<朝花夕拾>后记》:“汉 朝人在宫殿和墓前的石室里,多喜欢绘画或雕刻古来的帝王、 孔子 弟子、列士、列女、孝子之类的图。”
⒈ 刚正且有节操的女子。也作「烈女」。
引《战国策·韩策二》:「非独政之能,乃其姊者,亦列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