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拿取和给予。
例取予随心。
英take and give;
⒈ 亦作“取与”。收受和给予。
引《管子·幼官》:“著於取与之分,则得地而不执。”
《汉书·司马迁传》:“然僕观其为人自奇士,事亲孝,与士信,临财廉,取予义。”
《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作“取与”。 晋 葛洪 《抱朴子·清鉴》:“观取与於宜适,谓虚实於言行,考操业於闺閫,校始终於信効,善否之验不亦易乎!”
宋 苏辙 《民政上》:“臣愚以为严赏罚,勑官吏,明好恶,慎取予,不赦有罪,使佛老之福不得苟且而惑其生。”
《明史·朱希周传》:“性恭谨,不妄取予。”
⒉ 形容操琴时内收和外放的指法。
引宋 文天祥 《胡笳曲序》:“庚辰中秋日, 水云 慰予囚所,援琴作《胡笳十八拍》,取予疾徐,指法良可观也。”
1、陆羽一脚将柳城踹的倒飞出去,同时一剑却是接踵而来,柳城砸到了地上,同时陆羽的剑也是指到了柳城的心口,只要一动柳城的性命就予取予夺。
2、这么多不担罪孽的灵魂和血肉可以予取予夺,怎能不让他们动心呢?要是在地球时他们敢随意用普通人炼制法器的话,早就被正道人士消灭了。
3、我们的把柄在他手上,只好任他予取予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