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礼记·王制》:“刑人于市,与众弃之。”本指受刑罚的人皆在街头示众,民众共同鄙弃之,后以“弃市”专指死刑。代指应受弃市之刑者。
⒈ 弃,同“弃”。本指受刑罚的人皆在街头示众,民众共同鄙弃之,后以“弃市”专指死刑。
引《礼记·王制》:“刑人於市,与众弃之。”
《汉书·景帝纪》:“﹝中元﹞二年春二月……改磔曰弃市,勿復磔。”
颜师古 注:“磔,谓张其尸也。弃市,杀之於市也。”
宋 秦观 《盗贼中》:“今盗贼之法,可谓密矣。强盗得财满匹及伤人者輙弃市。”
章炳麟 《鳷鹊案户鸣》诗:“按条当弃市,衔寃欲愬谁?”
⒉ 代指应受弃市之刑者。《汉书·淮南厉王刘长传》作“弃市”。
引唐 沉佺期 《赦到不得归题江上石》诗:“弃市沾皇渥,投荒漏紫泥。”
弃之于市。谓处死刑。语出《礼记·王制》:“刑人於市,与众弃之。”
《史记·淮南衡山列传》:“长 当弃市,臣请论如法。”
⒈ 古代于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弃置街头示众,称为「弃市」。语本后用以代称死罪。
引《礼记·王制》:「刑人于市,与众弃之。」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
《三国演义·第一一五回》:「卒非挞妻之人,面非受刑之地,合当弃市。」
1、臣民偶语诗词,以古讽今者,或弃市,或收监,或黥为城旦。
2、若单靠禁止批评,就算卫道,这是秦始皇“偶语弃市”的故技,有什么用处?还有几句打破后壁的话,待我说来。
3、这种价格的背后,是开发商大胆放弃市场利润来驱动长寿路商业市场形成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