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实际事务;要务。
⒈ 实际事务;要务。
引宋 秦观 《财用策上》:“晋 人尚清谈而废实务。”
明 张居正 《答蓟镇总督方金湖书》:“夷酋既已悔罪乞哀,宜开其自新之路,公处之极当机宜。又因而稽覈抚赏一事,尤为边政实务。”
《新华月报》1962年第3期:“他比较崇尚俭约,注重实务。”
⒈ 实际操作。
例如:「实务经验」、「理论须与实务相配合。」
1、囿于笔者的研究水平和时间,对有些问题的研究还很肤浅和孤陋,恳切希望专家学者以及司法实务工作者给予批评斧正。
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罪名出现后,在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围绕此罪始终存在着较多争议。
3、“司法警察执法实务”是高等职业教育司法警务专业的主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