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容纳接受。
⒈ 容纳接受。
引《汉书·成帝纪》:“博览古今,容受直辞,公卿称职,奏议可述。”
《梁书·武帝纪中》:“﹝詔曰﹞若流移之后,本乡无復居宅者,村司三老及餘亲属,即为诣县,占请村内官地官宅,令相容受,使恋本者还有所託。”
《朱子语类》卷三五:“所谓‘弘’者,不但是放令公平宽大,容受得人,须是容受得许多众理。”
殷夫 《石炭王》:“我仿佛觉得,我已经是走进 上海 了, 上海 是容受了我啦。”
⒈ 包容、接受。
引《汉书·卷一〇·成帝纪》:「博览古今,容受直辞。」
《五代史平话·汉史·卷上》:「不许停留无行止单身之人,谁人肯容受刘知远宿泊?」
英语to tolerate, to accept (criticism, resignation etc), same as 容納接受|容纳接受[rong2 na4 jie1 shou4]
德语etw hinnehmen, etw dulden (V)
1、含垢藏疾,容受直言,听受吏民士庶上书,一月之中至数十百封,虽文辞鄙陋,犹览省究竟,意无厌倦。
2、佛学作为思想武器,最先容受者是汉文化的精英、知识分子,他们也把自己讲学、聚会、探究形而上的处所命名为“精舍”,比如“竹林精舍”。
3、悲哀的创痕在你身上刻的越深,你越能容受更多的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