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丢失的物品。
例失物招领处。
英lost property;
⒈ 被窃或遗失的物品。
引《古今小说·宋四公大闹禁魂张》:“姑苏 贼人 赵正,拜禀大尹尚书:‘所有 钱 府失物,係是 正 偷了。’”
王西彦 《鱼鬼》:“一双仿佛从不转动的眼睛,总是凝视着地,好象在找寻什么失物,又好象在猜测大地永恒的秘密。”
⒈ 遗失的东西。
例如:「寻找失物」。
⒉ 遗失物品。
引《初刻拍案惊奇·卷四》:「明日宫苑失物,唯收得驮物的马,追问马主,捉举子到内侍省勘问。」
德语Fundsache (S), verlorener Gegenstand (S)
1、一方面,民间和有偿招领公司收效甚微;另一方面,很多人有寻找失物的需求。
2、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有三种,一种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3、坐落在快速昆仑路附近的万新村环卫队,有个“失物招领处”,就设在传达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