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选拔人才的奏稿。
⒈ 选拔人才的奏稿。 南朝 宋 刘义庆 《世说新语·政事》:“王大 为吏部郎,尝作选草。临当奏, 王僧弥 来,聊出示之。 僧弥 得便以己意改易所选者近半。
引王大 甚以为佳,更写即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