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提倡文教,停息武备。
⒈ 提倡文教,停息武备。参见“偃武修文”。
引唐 薛逢 《九日曲池游眺》诗:“正当海晏河清日,便是修文偃武时。”明 姚茂良 《精忠记·辞母》:“修文偃武,昇平圣朝,再团圆一家骨肉,快乐陶陶。”《三国演义》第九八回:“陛下初登宝位,未可动兵,只宜修文偃武,增设学校,以安民心。”
⒈ 修明文教,偃息武备。也作「偃武修文」、「偃武兴文」。
引《三国演义·第九八回》:「只宜修文偃武,增设学校,以安民心。」
1、为学总须根柢经史,否则道听途说,东涂西抹,必有露马脚狐尾之日。交好中远如严几道、林琴南,近如冒鹤亭,皆不免空疏之讥。几道乃留洋海军学生,用夏变夷,修文偃武,半路出家,未宜苛论。
2、毓秀钟灵,江山得良材之助;修文偃武,人物尽学识之长。
3、那时八龄天子,坐享承平,归马放牛,修文偃武,太常纪绩,颁世禄以报功,胜国搜贤,予隆谥以表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