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教师。亦以称府、州、县学学官。
引《三国志·魏志·武帝纪》:“将士絶无后者,求其亲戚以后之,授土田,官给耕牛,置学师以教之。”《隶释·汉学师宋恩等题名》 洪适 题释:“右《学师宋恩等题名》,今在 成都 周公 礼殿门之西序, 蜀 人谓之‘学师题名’。”《儒林外史》第三回:“一齐回到 汶上县,拜县父母、学师、典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