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踰限”。
⒉ 越出国界。
⒊ 超过限额或限期。
⒈ 亦作“踰限”。
⒉ 越出国界。
引汉 司马相如 《上林赋》:“今 齐 列为东藩,而外私 肃慎,捐国踰限,越海而田,其於义固未可也。”
⒊ 超过限额或限期。
引汉 荀悦 《申鉴·时事》:“诸侯不专封富人,民田踰限,富过公侯,是自封也。”
《宋史·食货志下三》:“景定 四年,以收买逾限之田,復日增印会子一十五万贯。”
《官场现形记》第四三回:“限三天人赃并获;逾限不获,定行撤委。”
《“五四”爱国运动资料·上海罢市救亡史》:“至定货则无论已到未出及未到者,应限至本月二十二日,一併抄送到会,方可注册;如逾限则不能照定货例办理。”
1、同时加强新出让土地的管理,对逾限不能完成开发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土地占用费或收回土地。
2、限文到一月内肃清,如逾限不能荡平,定分别酌予惩处,勿谓言之不预也。
3、元兵围了好几日,尚是不能攻入,也先帖木儿大怒,严申军令,限日破城,逾限立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