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冤家对头。
引《荡寇志》第七四回:“你不省得,这厮不止一刀一剑的罪,他恶贯满时,自有冤对惩治他。”鲁迅 《呐喊·狂人日记》:“赵贵翁 虽然不认识他,一定也听到风声,代抱不平;约定路上的人,同我作冤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