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引用惯例或先例。
例遇有缘事降革后援捐复原官者,淮以双单月一并计算。——《清会典·吏部》
援例申请。
英cite a precedent;
⒈ 引用成例。
引唐 李德裕 《赐回鹘嗢没斯等诏》:“若一处开恩,必自兹援例。”
元 李翀 《日闻录》卷一:“国朝 杭城 每岁三月初八日迎佛会,有一士人建言,欲援例迎夫子。”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四》:“有 山西 商,居京师信成客寓,衣服僕马皆华丽,云且援例报捐。”
⒈ 引用或比照过去的例子。
引唐·李德裕〈赐回鹘嗢没斯等诏〉:「若一处开恩,必自兹援例。」
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四·滦阳消夏录四》:「有山西商,居京师信成客寓,衣服仆马皆华丽,云且援例报捐。」
例如:「援例办理」。
1、定州吏欲援例为奏,义武节度使马全节不许,曰“吾为观察使,职在养民,岂忍效彼所为乎!”。
2、其后,秦桧为行宫留守,援例置官。
3、谁也别梦想今后就经济改造问题进行协商之时援例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