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报应。
引《汉书·刘向传》:“诸侯和於下,天应报於上。”汉 徐干 《中论·修本》:“盛阳布德之月,草木犹有枯落而与时谬者,况人事之应报乎!”
1、帝王有出震离之象,大臣有补天浴日之功,虽金马玉堂,朱幡皂盖,然不能忘主之恩遇,理应报效国家,政简刑清,身修行洁,事功彪炳,不负皇朝重望。
2、自行报税还有多少人应报未报,国家税务总局。
3、第七十一条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