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正统之体式。
⒉ 敬称他人身体。
引《北史·文苑传序》:“《与越公书》、《建东都詔》、《冬至受朝诗》及《拟<饮马长城窟>》,并存雅体,归於典制。”唐 殷璠 《<河岳英灵集>序》:“夫文有神来、气来、情来,有雅体、野体、鄙体、俗体。”
引南朝 梁 陆倕 《以诗代书别后寄赠京邑僚友》:“率更爱雅体,体弱思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