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选才授官。古代举士与选官相一致。士获选,即为官。至唐,试士属礼部,试吏属吏部,以科目举士,以铨选举官。举官又分两途,吏部主文选,兵部主武选。唐以后,铨政代有更易,然大抵不外集吏考试量人授官之义。清中叶后,铨选又分为外补与部选两途,而选政遂成具文,但循例掣签而已。
⒉ 指负责铨选的官员。
⒈ 选才授官。古代举士与选官相一致。士获选,即为官。至 唐,试士属礼部,试吏属吏部,以科目举士,以铨选举官。举官又分两途,吏部主文选,兵部主武选。 唐 以后,铨政代有更易,然大抵不外集吏考试量人授官之义。 清 中叶后,铨选又分为外补与部选两途,而选政遂成具文,但循例掣签而已。
引《南齐书·百官志》:“左僕射,领殿中主客二曹事,诸曹郊庙、园陵……改号格制、莅官銓选。”
宋 沉辽 《代人献利害书》:“结髮从仕,甫二十年,三遇銓选矣。”
清 昭槤 《啸亭杂录·盛京五部》:“其未设吏部者,以其地官员无多,仍由京中銓选,故不备。”
孙中山 《三民主义与中国前途》:“中国 向来銓选,最重资格。”
⒉ 指负责铨选的官员。
引清 昭槤 《啸亭续录·褚筠心》:“先生终身不謁銓选,曰:‘此膝不为权臣屈也。’”
⒈ 考核才能、资历,授以适当官职。
引元·揭傒斯〈送李都事赴湖广省幕〉诗:「君复赞宣政,赤手握铨选。」
1、仰请皇上俯念江宁知府一官关系最重,不拘铨选常例,敕部立速捡选或命廷臣会推清操久著干练成效者,星驰赴任。
2、待丁忧期满,吏部铨选时称已无空缺,只能到工部任了一名主事。
3、滥设”是与“额设”相对的,“额设”是制度上允许的额定员额,由朝廷人事主管部门按缺铨选委署,是职官管理制度的重要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