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见“铨叙”。
⒈ 亦作“銓序”。亦作“銓叙”。 审查官吏的资历和劳绩,确定其升降级别与职位。
引《晋书·石季龙载记上》:“自是 皇甫 ……等十有七姓蠲其兵贯,一同旧族,随才銓敍。”
《宋史·武帝纪中》:“府州久勤将吏,依劳銓序。”
《旧唐书·李义府传》:“﹝ 李义府 ﹞专以卖官为事,銓序失次,人多怨讟。”
靳以 《生存》:“谁配审查?当教授又不是做官,用不着铨叙。”
⒉ 评定次第。
引宋 李上交 《近事会元·法曲》:“开元 二十五年,太常卿 韦縚 令博士 韦逌直 ……等銓叙前后所用乐章为五,奏付太乐习之。”
⒊ 编次有序。 南朝 宋 裴松之 《上<三国志>表》:“臣前被詔,使采三国异同以注 陈寿 《国志》。
引寿 书銓敍可观,事多审正。”
《宋书·臧焘传》:“凝之 词韵銓序,兼有理証,上甚赏焉。”
《南史·王俭传》:“令史諮事,宾客满席, 俭 应接銓序,傍无留滞。”
⒋ 衡量论述。
引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序志》:“夫銓序一文为易,弥纶羣言为难。”
⒈ 考核官员的资历、功绩等,以定其官职的等第和升贬。
引《晋书·卷八六·张轨传》:「征西大将军亮上疏,言陈寓等冒险远至,宜蒙铨叙,诏除寓西平相。」
⒉ 批评议论而排次第。
引南朝宋·裴松之〈上三国志注表〉:「寿书铨叙可观,事多审正。」
1、二十五年,太常卿韦縚令博士韦逌、直太乐尚冲、乐正沈元福、郊社令陈虔申怀操等,铨叙前后所行用乐章,为五卷,以付太乐、鼓吹两署,令工人习之。
2、下面小官,不能一概由皇帝简任,还归吏部铨叙,这还算是中国历史上直传下来的一种法规,清代皇帝也没有废得了。
3、铨叙是考试院的另一项基本职权,包括甄别登记、任用分发、官等官俸、考绩奖惩、退休抚恤等,考试院为此制定了一系列相应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