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错误。
引唐 冯贽 《云仙杂记·握麦芒刁字》:“牛僧孺 进士时,常握麦芒刁字,有繆误,随手删割点定。”《新唐书·儒学传下·啖助》:“三家言经,各有回舛,然犹悉本之圣人,其得与失盖十五,义或繆误,先儒畏圣人,不敢輒改也。”清 余怀 《板桥杂记·丽品》:“﹝ 王小大 ﹞广筵长席,人劝一觴,皆膝席欢受,又工于酒,纠觥録事,无毫髮繆误。”
1、所谓本校法,即“以本书前后互证,而抉摘其异同,则知其中之缪误。
2、合作作者主动表示因其疏忽导致唐骏个人简介缪误。
3、因此,一个堂堂的法律专家,公然发布“强奸陪酒女危害小”如此惊悚的言论,其缪误实在是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