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边地的政事。
引《南史·陈纪上·武帝》:“大同 之末,边政不修, 李賁 狂迷,窃我 交 爱。”元 刘敏中 《丞相顺德忠献王碑》:“又浚古渠,溉田数千顷,穀以恒贱,边政大治。”明 田汝成 《西湖游览志馀·佞倖》:“纤悉於文法之搜求,阔略於边政之急切。”
⒈ 边疆地区区域性的特殊政治措施。其涵义包括安其社会(管、卫),长其人民(教、养),是永恒无间而积极性的建设。其性质为国家的内务行政,但因边疆民族文化与内地不尽相同,故应予特殊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