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命令。多指天命或帝王的诏令。明·清赠封六品以下官职的命令称“敕命。”见《正字通·攴部》、《清会典事例·中书科·建置》。
⒈ 命令。多指天命或帝王的诏令。
引《释名·释书契》:“符,付也。书所敕命於上,付使传行之也。”
郭沫若 《海涛集·跨着东海》:“他说,你的处分,顶多不过是敕命退出。”
⒉ 明 清 赠封六品以下官职的命令称“敕命。”见《正字通·攴部》、《清会典事例·中书科·建置》。
⒈ 命令、诏令。
引汉·刘熙《释名·释书契》:「符,付也。书所敕命于上,付使传行之也。」
《三国演义·第一八〇回》:「且说太仆蒋显到剑阁,入见姜维,传后主敕命,言归降之事。」
⒉ 明清时授六品以下官位的命令,称为「敕命」。
引《正字通·攴部》:「敕,明制,差遣诸臣予敕,行事备载职守,申以勉词。凡褒嘉责让丛用敕,词皆散文,六品以下官赠封称敕命,始用四六。」
1、敕命八河总,驱雷掣电行;明朝施雨泽,普济长安城。
2、惜乎这一演化没有完成,最后让位于诰命、敕命文种。
3、九月二十一日,太宗敕命鸿胪卿韦挺为丧事监护正使、鸿胪少卿崔仁师为丧事监护副使,将长乐公主陪葬昭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