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校雠;校对文字。
例雠校传记。——《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
英proof read;
⒈ 亦作“讐校”。校勘。
引《后汉书·皇后纪上·和熹邓皇后》:“昼省王政,夜则诵读,而患其谬误,惧乖典章,乃博选诸儒 刘珍 等及博士、议郎、四府掾史五十餘人,诣 东观 讎校传记。”
《文选·左思<魏都赋>》:“讎校篆籀,篇章毕覿。”
张载 注引《风俗通》:“案 刘向 《别録》:讎校,一人读书,校其上下,得繆误,为校。一人持本,一人读书,若怨家相对。”
明 归有光 《题<星槎胜览>》:“凡书类是者,予皆不惮讐校,卷帙垢坏,必命童子重写。”
梁启超 《近代学风之地理的分布》:“以至 太仓 顾氏、泰兴 季氏 等,咸蓄善本,事讐校,自此校书、刻书之风盛於 江 左。”
⒈ 校对文字。
引《文选·左思·魏都赋》:「雠校篆籀,篇章毕觌。」
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诸子》:「逮汉成留思,子政雠校。」
近校对
1、有学士、直学士及雠校,皆无常员,无其人则庶子领馆事。
2、今绣诸梓,三复雠校,并无讹误,愿与天下士大夫共之。
3、掌侍左右,分判省事,察弘文馆缮写雠校之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