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要点。
例领会指要。
英gist;
⒉ 亦作“旨要”
⒈ 要旨;要义。
引《晋书·王承传》:“言理辩物,但明其指要而不饰文辞,有识者服其约而能通。”《周书·庾信传论》:“虽诗赋与奏议异軫,铭誄与书论殊涂,而撮其指要,举其大抵,莫若以气为主,以文传意。”宋 叶适 《司农卿詹公墓志铭》:“公少从 建安 朱公 学,得其指要。”
⒈ 要旨。
引《北齐书·卷三六·邢卲传》:「晚年尤以五经章句为意,穷其指要。」
1、省防指要求关注长江、汉江汛情,重点注意荆南四河、连江支堤的防守。
2、艺术是指要感知和理解本质上艺术并不鼓动主张实际的行为。
3、“‘格物’可以理解为即物穷理,凡事都要弄个明白,探个究竟;‘致知’是指要做一个真正的明白人,为人行事决不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