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判罪。
引《左传·昭公十四年》:“晋 邢侯 与 雍子 争 鄐 田……罪在 雍子,雍子 纳其女於 叔鱼,叔鱼 蔽罪 邢侯。”汉 蔡邕 《司空文烈侯杨公碑》:“命公作廷尉,惟刑之恤,旁施四方,惟明折狱,蔽罪於宪之中。”清 恽敬 《与秦筠谷书》:“刘于宋 之案,官吏役皆欲蔽罪此人,其罪惟 敬 一人知之,而不能白之,真可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