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同“包拯”
⒈ 即 包拯。宋 庐州 合肥 (今属 安徽 )人,因曾任天章阁待制和龙图阁直学士,故世称 包待制、包龙图。为人刚毅,居官廉洁。其事迹长期流传民间,被尊称为“包公”、“包青天”。在多种小说、戏剧如《智斩鲁斋郎》、《铡美案》、《铡包勉》、《包公案》(又称《龙图公案》)、《三侠五义》中,都把他描写成刚正廉明、不畏权贵的清官典型。后借指办事公道,铁面无私的人。
引清 昭槤 《啸亭续录·吴南溪》:“﹝公﹞面黧黑,寡言笑,当时有‘包公’之称,尝弹 果毅公 訥亲,为世所称。”
傅晓航 《九只小鸭子》:“办社务的干部,手脚干净,青天包公呵!”
⒈ 包拯的别称。参见「包拯」条。
英语Lord Bao or Judge Bao, fictional nickname of Bao Zheng 包拯[Bao1 Zheng3] (999-1062), Northern Song official renowned for his honesty
法语Bao Zheng, juge Bao
1、这里,白天您可穿越时光隧道,参观三国古战场、曹操点兵教弩台、包公文化园、李鸿章故居等,品味历史的厚重;夜晚,您可以漫步在银河边,赏银河月色。
2、看到铁面无私的包公铡了奸臣,台下观众不禁叫好起来。
3、包公针对这种弊病,专门出了一份告示,儆戒官员、士绅不得任意扩大贡砚数目,不准向砚工摊分工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