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女子十五岁,始加笄。见《礼记·内则》。后因以“初笄”指女子成年。
引南朝 梁简文帝 《从军行》:“小妇 赵 人能鼓瑟,侍婢初笄解 郑 声。”唐 郑世翼 《看新婚》诗:“初笄梦桃李,新妆应摽梅。”金 董解元 《西厢记诸宫调》卷三:“千言万语对生意,小女初笄为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