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将尸体分裂。谓惨死。
引《红楼梦》第六八回:“凤姐 一面又駡 贾蓉 :‘天打雷劈,五鬼分尸的没良心的东西。’”
1、至于挖眼睛,割耳朵,五马分尸,点天灯等酷刑,在欧洲历史上,特别是在德国土瓦本农民起义被镇压的的时候,更是屡见不鲜。
2、因婚姻家庭矛盾,金州新区女子赵红将丈夫杀害后,分尸十多块,藏进冰箱、床下,部分尸体被煮熟后分头抛弃。
3、他接着将她肢解,将部分尸体藏在了地窖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