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常刑。
英normal punishment;
⒉ 掌管刑罚。
例释之典型,国宪以平。——《汉书·叙传下》
英control punishment; wield penalty;
⒊ 受死刑。
例屈招药死了公公,今日赴法场典刑。——元·关汉卿《窦娥冤》
英be punished with death;
⒈ 常刑。
引《书·舜典》:“象以典刑。”
孔 传:“象,法也。法用常刑,用不越法。”
三国 魏 曹操 《选军中典狱令》:“其选明达法理者,使持典刑。”
《续资治通鉴·宋理宗绍定元年》:“自古败军之将,必正典刑,不尔,无以谢天下。”
⒉ 见“典型”。
⒊ 掌管刑法。
引《汉书·叙传下》:“释之 典刑,国宪以平。”
宋 陈亮 《廷对策》:“数年以来,典刑之官遂以杀为能,虽可生者亦傅以死。”
⒋ 正法。
引元 关汉卿 《窦娥寃》第三折:“我怕连累婆婆,屈招了药死公公,今日赴法场典刑。”
《元朝秘史》卷九:“若有违号令者,我认得的,便拿将来;不认得的,就那里典刑了。”
明 无名氏 《白兔记·团圆》:“若把我哥哥典刑了,奴家父母在九泉之下也不瞑目。”
⒌ 指受刑法。
引元 关汉卿 《谢天香》第二折:“我若打了 谢 氏呵,便是典刑过罪人也,使 耆卿 再不好往他家去。”
⒈ 常法、常刑。
引《书经·泰誓下》:「屏弃典刑,囚奴正士。」
《文选·曹植·责躬诗》:「国有典刑,我削我黜。」
⒉ 旧法、模范。也作「典型」。
引《诗经·大雅·荡》:「虽无老成人,尚有典刑。」
《文选·干宝·晋纪总论》:「是以昔日之有天下者,所以长久也,夫岂无僻主,赖道德典刑以维持之也。」
⒊ 掌理刑罚之事。
引《汉书·卷一〇〇·叙传下》:「释之典刑,国宪以平。冯公矫魏,增主之明。」
⒋ 正法、执行死刑。
引元·关汉卿《窦娥冤·第二折》:「到来日判个斩字,押付市曹典刑。」
明·无名氏《闹铜台·第四折》:「下在死囚牢中,则等典刑。」
1、周旋门生,竞受财货,少者至万,多者千金,考计脏物,二百余万,便宜明罚敕法,以正典刑。
2、目下贼势狂獗,官兵屡战无功,若不将骄兵悍将明正典刑,何以儆戒将来!
3、他请求汉景帝对刘戊明正典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