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授以官职。
引《文明小史》第七回:“孙知府 正色道:‘引见之后,立刻记名,记名之后,立刻放缺。老哥你想想看,设如一个试用知府,马上放一个实缺道臺,这里头等级相去多少?’”
⒈ 放官和补实缺,也就是真正做了官。
引《文明小史·第二一回》:「但是他们都在京里当差,想熬资格升官放缺,谁肯来做这个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