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小宗之族。
⒈ 小宗之族。参见“小宗”。
引《左传·定公四年》:“殷 民六族, 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丑类,以法则 周公。”杨伯峻 注:“宗氏,其大宗,即嫡长房之族。分族,其餘小宗之族。”《国语·周语中》:“今虽 朝(单子 )也不才,有分族於 周。”韦昭 注:“王之族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