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官署名。中央司法机构。北齐定制,历代沿置,掌司狱定刑,长官为大理寺卿。
⒈ 掌管刑狱的官署。 秦 汉 置廷尉,掌刑辟。 北齐 设大理寺,历代至 清 皆相沿。 明 清 与刑部、都察院为三法司,会同处理重大的司法案件。参阅《隋书·百官志中》、《清通典·职官五》。
⒈ 古时掌管刑狱的官署。
引《初刻拍案惊奇·卷二〇》:「奉圣旨下大理寺鞫审,即刻便自进牢。」
德语Oberstes Berufungsgericht für Strafprozesse (S, Rechtsw)
1、由于你业绩突出,所以朕也就破个例,给你连升三级,给你个大理寺左右评事,留在京城吧。
2、其余掌院学士、宗人府、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太常寺、太仆寺、光禄寺、鸿胪寺、国子监、鸾仪衙门诸缺额,未暇细数。
3、初到京师,人地两生,大理评事又没有多少事可办,虽然朝廷探测快迁升他为大理寺丞,比评事高了半格,从正八品长为从七品,但也还是一般的低级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