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传说舜父用大棒打舜,舜逃走躲避,免得父亲背上不义的名声,后比喻为了大义进行忍让。
英be forbearing and concilatory for the filial piety;
⒈ 谓父以大杖责子,或致伤,在父则为伤慈,子宜避之,不陷父于不义。
引汉 刘向 《说苑·建本》:“舜 之事父也,索而使之,未尝不在侧;求而杀之,未尝可得;小箠则待,大箠则走,以逃暴怒也。”
《后汉书·崔实传》:“﹝ 崔烈 ﹞问其子 钧 曰:‘吾居三公,於议者何如?……’ 钧 曰:‘论者嫌其铜臭。’ 烈 怒,举杖击之, 钧 时为虎賁中郎将,服武弁,戴鶡尾,狼狈而走。 烈 駡曰:‘死卒,父檛而走,孝乎?’ 钧 曰:‘ 舜 之事父,小杖则受,大杖则走,非不孝也。’”
⒈ 大杖,重杖。大杖则走语出指为人子者,恐其父失手被打死而陷父于不义,只得逃走,此不可称之为不孝。
引《后汉书·卷五二·崔骃传》:「烈怒,举杖击之。……烈骂曰:『死卒,父挝而走,孝乎?』钧曰:『舜之事父,小杖则受,大杖则走,非不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