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谗言。肤受,谓浮泛不实,或谓利害切身。亦作:肤受之诉、肤受之言。
⒈ 指谗言。肤受,谓浮泛不实,或谓利害切身。
引《论语·颜渊》:“浸润之譖,肤受之愬,不行焉,可谓明也已矣。”
邢昺 疏:“皮肤受尘,垢秽其外,不能入内也。以喻譖毁之语,但在外萋斐,构成其过恶,非其人内实有罪也。”
朱熹 集注:“肤受,谓肌肤所受,利害切身。”
《汉书·谷永传》:“﹝将军﹞不听浸润之譖,不食肤受之愬。”
颜师古 注:“肤受,谓初入皮肤至骨髓,言其深也。”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十回:“你想外国人又不是 包龙图,况且又不懂 中国 话,自然中了他的肤受之愬了。”
亦作“肤受之诉”、“肤受之言”。 《后汉书·儒林传上·戴凭》:“伏见前太尉西曹掾 蒋遵,清亮忠孝,学通古今,陛下纳肤受之诉,遂致禁錮,世以是为严。”
《后汉书·儒林传上·张法滕冯等传论》:“若夫数将者,并宣力勤虑,以劳定功,而景风之赏未甄,肤受之言互及。”
唐 韩愈 《送齐皞下第序》:“肤受之诉不行於君,巧言之诬不起於人矣。”
《旧唐书·房玄龄传》:“逆耳之諫必听,肤受之诉斯絶。”
亦省作“肤受”。 《晋书·刘毅和峤等传论》:“刘毅 一遇宽容, 任 和 两遭肤受。”
宋 文莹 《玉壶清话》卷三:“初, 多逊 与 赵韩王 睚眦, 太宗 践祚,每召对即倾之,上以肤受,颇惑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