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给予”。
⒉ 使对方有所得。
⒈ 亦作“给予”。使对方有所得。
引《后汉书·章帝纪》:“今肥田尚多,未有垦闢。其悉以赋贫民,给与粮种,务尽地力,勿令游手。”
唐 韩愈 《顺宗实录二》:“又 贞元 中要乳母皆令选寺观婢以充之,而给与其直。”
清 李渔 《奈何天·筹饷》:“这等请问边上的米价,贵贱何如?若有银子给与边军,他还买得出么?”
鲁迅 《且介亭杂文·拿来主义》:“尼采 就自诩过他是太阳,光热无穷,只是给与,不想取得。”
曹禺 《北京人》第一幕:“早年结婚,身体孱弱,小地方看去,他绝顶聪明,然而他给予人的却是那么一种沉滞的懒怠之感。”
⒈ 拿东西给别人。
例如:「给与奖状」、「给与救济」。
近付与 赋予 授予
反取得
1、这个作为过来人,哥哥说话的时候不一定要多花哨,一定要由心而发,这些东西别人是不能给与解答的,毕竟生活是你和她的世界,别人只是个看客而已呢,真诚的最能打动一个女人的心思。戒指只是一个简单的信物,行动才是坚不可摧,一句话,谁最真诚的话,由心而发,给与你能实现的承诺,一切就水到渠成,希望可以帮到你。望采纳
2、他从来没有想到,他以及他的所作所为并没有给与他接触过的人带来最强烈而又迷人的兴趣。
3、明明说着看开了,放下了,每次却总是不自觉的想起那个给与温暖的人。每每又总是在微笑沉醉时看到了现实,想到了伤痛,然后,冷的感觉再也暖和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