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抗日战争时期由宋庆龄创建的孤儿收养机构。
⒉ 也称“育婴堂”。解放前,国民政府、外国教会等举办的收养社会遗弃婴儿的慈善机构。新中国成立后,由人民政府接收并改建为儿童教养院和儿童福利院。
⒈ 收容教养孤儿的机构。
⒈ 收养孤苦无依儿童的福利机构。收养对象为父母双亡,父亡或母亡或被弃的儿童。也作「保育院」、「育幼院」。
1、来到孤儿院后,这些内重外轻重新有了温暖的家。
2、这些年来他一直都是克勤克俭地过日子,把多餘的钱全捐给了曾经养育他的孤儿院。
3、这些被救回来的孤儿们,把孤儿院的阿姨们当成自己的重生父母,感恩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