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以黍粒为计量基准。累黍,谓按一定方式排列黍粒以定分、寸、尺及音律律管的长度;同时定合、升、斗、斛以计容量,定铢、两、斤、钧、石以计重量。三者互相参校。见《汉书·律历志上》。
⒉ 指极微小之量。
⒊ 指累积微量。
⒈ 古代以黍粒为计量基准。累黍,谓按一定方式排列黍粒以定分、寸、尺及音律律管的长度;同时定合、升、斗、斛以计容量,定铢、两、斤、钧、石以计重量。三者互相参校。见《汉书·律历志上》。
引《资治通鉴·隋文帝开皇九年》:“﹝ 郑译 ﹞与 邳公 世子 苏夔 累黍定律。”
明 张煌言 《乡荐经义·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积其空围斯累黍定而规式昭。”
⒉ 指极微小之量。纍黍:累列或累积黍粒。古代计量方法之一种。其法列黍以定分、寸、尺等及音乐律管之长度;累黍以定合、升、斗等容积,铢、两、斤等重量。见《汉书·律历志上》、《宋史·律历志四》。
引唐 司空图 《成均讽》:“探灵测化,但累黍而无差。”
梁启超 《变法通议·论不变法之害》:“大地万国,上下百年间,强盛弱亡之故,不爽累黍。”
⒊ 谓数量、差距微小之至。
引清 周亮工 《书影》卷三:“操舟者日行滩瀨间,巨石森立,矛戟外向,舟触石罅而出,相去纍黍,輒成齏粉。”
⒋ 指累积微量。
引宋 刘克庄 《初宿囊山和方云台韵》:“累黍功名成未易,跳丸岁月去堪惊。”
⒈ 古人用黍粒作为计量的基准。以一定方式排列黍粒,使其相连系,而成为长度、容积或重量的标准。
⒉ 比喻微小的分量。
例如:「不差累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