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荒谬背理。
引《后汉书·刘玄传》:“惟割既往谬妄之失,思隆 周文 济济之美。”唐 陈子昂 《上蜀川军事》:“若臣苟为谬妄,无益国家,请罪死不赦。”鲁迅 《书信集·致姚克》:“此种谬妄,我于短评中已曾屡次道及,然无效,盖此辈本不读书耳。”
⒈ 荒谬愚妄。
引《后汉书·卷一一·刘玄传》:「惟割既往谬妄之失,思隆周文济济之美。」
近荒谬
1、不得援议亲议贵,为之末减,庶各国恍然于从前纵匪肇衅,皆谬妄诸臣所为,并非朝廷本意。
2、翰林院侍读吴孝登“作诗谬妄”,被发配宁古塔为军奴;侍读学士陈邦彦、陈邦直“谬误舛错”,翰林项维聪“文理不通”,都被革职回乡。
3、如道忞、行峰之纪载谬妄;法藏、弘忍之魔说猖狂,吾认为陛下宜悉降旨指摘,决不令混冒正法,以致真伪罔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