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我国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通称。
英语people's government
德语Volksregierung (S, Pol)
法语le gouvernement (personnes)
1、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予以指导和监督。
2、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由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