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一定权限之内,代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其中,根据法律的规定,代没有诉讼能力的人进行诉讼的人称为法定代理人;由法院指定,代没有诉讼能力的人进行诉讼的人称为指定代理人;根据当事人的委托代理诉讼的人称为委托代理人。
1、审判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
2、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3、没有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具体记明特别授权事项的,诉讼代理人就上述特别授权事项发表的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