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承认过失,责备自己。
⒈ 承认过失,责备自己。
引《北史·周纪下·高祖武帝》:“公卿各引咎自责。”
宋 苏轼 《代张方平谏用兵书》:“惟有恭顺静思,引咎自责,庶几可解。”
清 昭槤 《啸亭续录·松相之谪》:“兹因 顺天府 所属缺雨,以致我皇上引咎自责。”
邹韬奋 《长谷川的狼狈语》:“他到 日本 后竟靦然对新闻记者公布‘海军士兵殉难于 中国 事件者为数甚重,他特为此引咎自责,且谓并非凯旋归来……’敌人所受损失之惨重,在这里不打自招。”
⒈ 承认过失并自我责备。清·纪昀也作「引咎责躬」。
引《晋书·卷七三·庾亮传》:「亮甚惧,及见侃,引咎自责,风止可观。」
《阅微草堂笔记·卷一九·滦阳续录一》:「反复开陈,引咎自责,泪涔涔渍衣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