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除了国际法或国际协定所规定的几种例外情况,在战争中被交战国一方所俘获或拘留的人员。
例交换战俘。
英prisoner of war;
⒈ 在战争中俘获的敌方人员。
引韩先楚 解方 《抗美援朝战争中的彭总》:“彭总 非常重视利用各种手段进行周密的侦察,有时亲自察看地形,听取对战俘的审问。”
⒈ 凡合法战斗员于战争或武装冲突时,因战斗而遭敌人俘虏并拘禁者,称为「战俘」。西元一九四九年日内瓦战俘待遇公约中曾详列各类战俘的身分,及其得享有的待遇。
1、在折磨武春生的时候,其他志愿军战俘也被强迫在自己身上刺字,许多战俘被刺的是“青天白日”、“反共抗俄”、“杀朱拔毛”等刺目标语。
2、从战俘营出来后,李德命令把专机从卡卢加秘密调到布良斯克。
3、义大利还根据日内瓦协定,给予战俘和义大利军人同样的饷银,只是扣除了膳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