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走镳”。
⒉ 旧谓保镖者护送人或货物。
⒈ 亦作“走鑣”。旧谓保镖者护送人或货物。
引《儿女英雄传》第三二回:“因为走鏢的这一行,虽説仗艺业吃饭,是桩和小人作对头的勾当,不是条平稳路。”张恨水 《啼笑因缘》第一回:“这样大的本领,不要说作官,就是到镖局里走镖,也可顾全衣食。”老舍 《断魂枪》:“这是走镳已没有饭吃,而国术还没被革命党与教育家提倡起来的时候。”
⒈ 旧指保镖的人押镖行路。
1、不管是乱世还是太平年间,自春秋战国至今,一直有着走镖的差事,专门被商贾雇佣押运物资,靠着手上的两把活计,养家活口。
2、不过据张阳所知,十两银子不过是每个月的‘基础工资’,如若走镖的话还有红利。
3、年轻时走镖咱山东一带,扫荡群匪,匪寇闻“名”丧胆。